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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老爺太愛吃牛肉,所以每隔一段時我們就會到COSTCO買切片牛小排,回家分後冷凍在冰箱內,想吃就拿出來慢慢吃。作法不外乎用奶油煎、鹽烤等簡單的作法,但吃久了總是會膩,所以才想辦法變換出其他口味,像是照片中的「照燒牛肉」。
材料:牛小排、照燒醬、白芝麻。
作法:
1.牛小排切塊大火煎至表面微焦。鍋子熱了才下鍋, 第一面約煎2分鐘才翻到另一面,等第二面表面也煎熟。
2.將兼過的牛小排移到烤盤,塗上照燒醬,再烤5-10分鐘,想吃全熟就烤10分鐘,七分熟就烤七分鐘,以此類推。
3.起鍋前撒上白芝麻,再烤1分鐘左右即可。
備註:
1.我個人的習慣,烤箱設定溫度在180-200度之間烤出來的牛肉最好吃。
2.先煎過的牛肉再烤,肉汁才可封存在肉裡面,吃起來比較不乾澀。
3.煎牛排不可一直翻面,這樣沒辦法把牛肉滲出的血水煎乾,吃不出牛肉的好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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